| 《项狄传》(续) |
| 2008-04-04 作者:陈思和 |
■陈思和
《项狄传》的完整书名叫做《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和见解》,所以斯特恩强调的人物传记里“生平”虽然没有展开,“见解”却非常充分。这是作家这种议论风格的精华所在。特里斯舛·项狄先生既是那个姗姗来迟的家伙,又从头到尾充当了故事的叙事人。他一开始就为自己的见解做了描绘。在前一篇随笔结尾时所引用的那段开场白里,主人公接下来说:“并不是说这个星球情况不尽如人意,要是一个人生在这个星球上有高爵位或大家产;或者能够想方设法地讨口官饭吃,弄个有权势的差事干的话;——但我的情况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人都要按照自己的销路行情来议论集市;——正因为如此,我再一次声明它是创造出来的世界中最糟糕的一个;——我不妨实话实说吧,打我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的头一个钟头起,直到难得吸进一口气的此时此刻,因为我在弗兰德斯顶风滑冰得了哮喘病;——我一直是世人称之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的玩物。”我以为这段生命的开场白非常有意思,历史记载中的斯特恩是个快乐主义者,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属于那种风流倜傥、多才多艺、快乐至死的才子加浪子,但他从年轻时就因为肺部出血感受到来日无多的威胁,妻子又是个怪癖的精神病患者,所以除了及时行乐以外,我们从这段开场白里也能够感受到一个感伤主义者的内心惶恐以及对世界的厌倦。斯特恩也曾经卷入了当时的政治和宗教的争斗漩涡,受到过来自同一阵营的陷害,这在小说人物描写中都有影射,可惜的是由于《项狄传》头几卷的成功使他长期沉湎于名流的浮华生活中,过早去世又中断了进一步体验生活的严酷性,所以《项狄传》的讽刺与批判的现实性远不如他的前辈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他的机智博学的才华和古怪促狭的讽刺,多半在项狄的父亲与叔叔的冗长对话中表达出来。但是在快乐主义的语言狂欢外表下,作家悲观的内心世界似乎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把视线集中在内心,因为他会把自己的生命视为“命运的玩物”,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的,一切怪诞的形式均从这里释放出来。
研究者津津乐道的是这部小说的结构怪诞,如费迪曼所说的“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实称得上最怪诞的地方莫过于印刷中插入整张的黑页与空白页,这显然是与叙事情节和叙述心理有关。
第一卷第十二章写牧师约里克的故事,这个形象的智慧与人生故事,都有作家的夫子自况在内,多少是个理想型的人物。这一章写约里克牧师在敌人的中伤和阴谋中死去,他被埋葬在教堂墓地,墓前竖立一块朴素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几个字,既是他的墓志铭,又是他的挽歌——“哀哉,可怜的约里克!”接下来,作家写了一段回肠荡气的话:“约里克的鬼魂听到他的碑文以各种悲怆的语调每天都要念上十次,表示出对他的怜惜和尊敬,便感到莫大的安慰——一条小径穿过教堂墓地经过他的墓旁,——路过的人无不驻足扫上一眼,然后叹息着走开,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一再重复碑文的挽歌,足见作家的沉重心情,紧接着是一张黑色的插页,有人认为是反映了欧洲早期黑纸白字的挽歌传统,其实即使没有任何内容,这全黑的颜色本身表示了一种沉重的哀吊,完全是由叙事情绪所决定的一种表达形式。
第六卷第三十七章,小说写脱庇叔叔坠入爱河,有一大段议论爱情的定义。脱庇叔叔是小说里的重要人物,一个残伤的军人,因腹股沟受伤而羞于示人,像这样的人爱上了一个寡妇,其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说。所以到了第三十八章,作家便要求读者用白纸描画自己心目中的情人(不是妻子)。于是,一张空白的书页赫然在目!作家要读者用自己的爱情想象来揣摩和体验叔叔的甜蜜心情,接下来作家兴奋地喊道:“令人乐不可支的书啊!你的书皮里至少会有一页,恶意不会把它涂抹,物质不能把它歪曲。”显然这张空白页里寄托了作家赋予读者的巨大的快乐的空间。
作为一个天才作家,斯特恩在创作中自然会故弄玄虚,炫耀渊博知识和人生见解,涉笔成趣到了挥洒自如的境地,福斯特把他的艺术想象力称之为“捣蛋精”。这对以后的现代主义文学、甚至是后现代的文学,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这些天马行空似的写作把戏,对于今天的文学创作来说,已经是一种先锋文学的常识了。页码章回颠倒、插入各种符号、信口开河废话连篇,等等,即使在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刘震云、阎连科、林白等作家的文字里也能俯拾可见,不过还是与主流的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相违。(最近林白的长篇《致1975》,初稿里光前言部分就写了十七万字,与小说正文几乎篇幅相等,最后在出版编辑的建议下,十分不情愿地把小说改作上下两部,文体实验的意义被消解。)所以我总觉得,《项狄传》如果早二十年译成中文,那才是适逢其时,盛况可以想象,先锋搞怪文学的老祖宗交椅是稳坐的了。但现在,关于《项狄传》的介绍和研究只能在非常狭小的学术圈子里展开,应者寥寥。我浏览了一下相关研究,在中国的专家们大致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强调小说的超前创作理念和作为现代先锋的实验意义(李维屏等);另一种是主张把这部小说还原到历史环境里,认为其怪诞和突兀的技法,只是反映了小说体裁“在十八世纪作为尚未定型的文类所拥有的巨大的可塑性和相对宽阔的空间”(黄梅)。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我不可能参与专家们的讨论话题,但我想,斯特恩的夸张的形式实验不可能是孤立产生的,其实任何真正的先锋形式的实验背后,一定是有作家自身的生活内容作为支撑,我更加喜欢弗吉尼亚·伍尔夫对斯特恩的赞美:“这个被痨病折磨、容易激动的清癯的男人说,他遇事总是听命于第一个冲动,是一堆感受的集合体,很少被理智所控制,然而他不但一一记录下了他所有的感受,而且能坐在桌子旁把它们整理了再整理,又是增补又是修改,直到最后每个场景都很清晰,每个腔调都能被感知,每个词语都恰到好处。”伍尔芙所归纳的这样一些特点我们今天已经很难从文本上感受了,但接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那无法模仿的文体,但是它的最可靠的基础,还是他不寻常的生活热忱和他不断思考世界时那种盎然乐趣。”
最后我还是想赞美一下《项狄传》的翻译,这种奇书的翻译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技术。我没有读过《项狄传》的原著,也无法讨论其翻译是否忠实的问题。但是我读那流畅的文字时充分感受了译者对汉字的深刻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主人公名字特里斯舛中“舛”字的运用,显然不仅仅是音的相近,更主要是凸现了这个名字所包含的错误、不顺的含义,与小说原意中的“忧伤”之意相吻合。这部小说里大量涉及当时人事、典故以及民间俗语黑话,不是简单的汉语对应所能表达的,译者选用了最权威的版本,并参考其它不同版本,增补、翻译了近千条注释。我很欣赏的是,译者在书前还翻译了一篇詹姆斯·A·沃克撰写的长达六十多页的序言,平实、全面地介绍了斯特恩其人其书,据译者说,这篇序行家都以为“十分优秀”,而“翻译这么一篇《序》,尽管比译者自己改头换面、七拼八凑写一个还要费劲,但心里踏实得多。”从这些细节的地方,都能看到译者的苦心所在,功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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